福建泉州发布4起食物范畴典型案例

2025-12-06 17:15 U乐·国际官网

  福州讯 本年以来,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食物平安范畴,切实加大执度,为持续提拔结果,12月1日,3月28日,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对晋江某食物无限公司做出行政惩罚,此前经抽检,该公司出产的“手工烤鳕鱼”的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合适GB2762-2022《食物平安国度尺度食物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查验结论为不及格。经查,当事人共出产涉案“手工烤鳕鱼”42。5千克(170包),已召回8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物平安法》相关。晋江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当即更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做出上述惩罚。4月18日,南安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举报对位于南安市官桥镇某豆成品做坊进行查抄,发觉当事人周某正正在处置出产运营豆干,现场发觉已制做完成但未发卖的豆干,共计12。45千克,一袋已开封食物添加剂“玉兰牌硫酸钙石膏粉”,经查,当事人未依理《停业执照》及《福建省食物出产加工小做坊登记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物平安条例》相关。该局责令当事人更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做出响应行政惩罚。7月9日,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法律人员按照举报线索对鲤城某食物商行涉嫌发卖虚假标签的食物的违法行为线索进行核查。经查,当事人于6月16日向晋江市某食物店购进桔红糕20盒,对上述桔红糕另行一款标签,该标签取原始标签内容不分歧,属于虚假标签。鲤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更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做出响应行政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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